臺北法院將陳水扁獲釋抗告書送請“高院”審理
2008年12月17日 15:35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2月17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特偵組”16日對陳水扁無保釋放提出抗告,臺北地方法院今天發(fā)出新聞稿指出,上午已將全部案卷連同抗告書,送請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
陳水扁12日遭到特偵組起訴四大案后,獲得臺北地院當庭無保釋放,特偵組昨天由主任陳云南到臺北地院提出抗告,并提出陳水扁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等理由,請臺灣“高等法院”自為裁定。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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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道:陳水扁家族弊案震動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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