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七日電 (記者 于立霄)外界關注的央視女記者起訴前央視名嘴黃健翔博文名譽侵權案,二十七日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審理。應原告要求,此次庭審仍不公開進行,但陸幽提供了新的核心證據。
二次開庭審理將所有記者拒之庭外,直到中午庭審結束后,原告陸幽在接受記者集體采訪時表示,她找到的新證人今天到庭,所有的人證和物證都可以證實,陸幽就是黃健翔在個人博客中所述的央視體育頻道女記者。
陸幽說:“我是國足首席跟隊記者,就是黃健翔在他博客上提到的那個‘女主角’,但是我和杜伊科維奇沒有關系,更沒有性關系。”她稱,現在是以犧牲自己的隱私為代價來打這場官司,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的裁決。
當有記者問陸幽與黃健翔的個人關系時,陸幽說:“我與黃健翔就是普通的同事關系,以前不存在愛恨情仇,他是我尊重的電視前輩。但黃健翔這么做太缺少職業(yè)道德了,他不要把對足球的恨發(fā)泄到我身上!
被告黃健翔首次審理尚未出庭,二次開庭他再度缺席。據記者了解,黃健翔已將此案全權委托他的代理律師。他的律師稱,黃健翔在博客中沒有指名道姓,沒有涉及原告本人,所提供的證據足以證明博客的內容并不侵權。
據了解,去年六月六日,在中國隊與卡塔爾隊比賽前夕,黃健翔在自己的博客中發(fā)表《丑話說在前邊》,爆料國家足球隊外籍主教練杜伊科維奇的性丑聞,文中提及杜伊科維奇把“國家隊首席跟隊記者”搞成了宮外孕。此后,網友根據文中的描述,指出該名女記者就是央視體育頻道記者陸幽。
黃健翔博文登出后,網易、百度和新浪等網站反復傳播。陸幽認為,自己的名譽造成嚴重侵害,將黃健翔及新浪等三家網站訴至法院,并要求其停止侵權,恢復自己名譽;賠禮道歉并連帶賠償精神損失費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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