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姚明經紀人團隊發(fā)布聲明,稱最近卷入“停業(yè)”、“欠薪”傳聞的上海姚餐廳與姚明及其家人無關,稱經營者誤導了消費者,姚明方面保留動用法律手段的權利。
聲明稱,關于上海“姚餐廳”停業(yè)引發(fā)的經濟糾紛事件,姚之隊代表姚明鄭重聲明:該餐廳與姚明本人、姚明父母以及姚之隊沒有任何關聯,姚明、姚明父母以及姚之隊在上!耙Σ蛷d”中既沒有股份,也沒有參與任何經營管理,所以也不存在收益的可能和承擔風險的義務。
上!耙Σ蛷d”的命名完全是餐廳經營者的個人行為,從未得到過姚明、姚明父母以及姚之隊的許可或授權。該餐廳在其經營過程中,誤導了消費者認為該餐廳與姚明有關。
姚明和姚之隊認為,在未經授權許可下,非法使用姚明的姓名用于商業(yè)謀利,在法律上已經構成了對姚明的侵權行為。對此,姚明將視事態(tài)發(fā)展,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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