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購物導報》社刊登的“潑墨門”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著名影星章子怡狀告《購物導報》社一案,今天上午在朝陽法院開庭。由于庭前章子怡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向法院申請了不公開審理,被法院準許,記者均被擋在門外。讓人沒想到的是,庭前雙方態(tài)度均很強硬,但今天庭審卻異常簡單,據了解,《購物導報》社當庭道歉,雙方達成和解。
章子怡申請不公開審理
上午8點40分,一輛商務車徑直駛到法庭門口,車內坐著章子怡的經紀人和一名女助理,二人并未下車,一直等到9點法官傳喚開庭才現身,后面跟著章子怡的代理律師。《購物導報》社的兩名代理人也準時來到法庭,面對記者的提問,雙方均以沉默作答。
正式開庭前,章子怡的律師在法庭的要求下,陳述了申請不公開審理的理由。該律師稱,涉案文章使用了許多未經證實的內容,部分關系到章子怡的個人隱私和名譽,他擔心在法院查明情況并做出判決之前,對涉案內容的二次傳播會給章子怡帶來傷害。經合議庭評議,法院準許了該申請,記者被請出門外。
事件發(fā)生后雙方很強硬
2009年12月23日,眾媒體聞風張曼玉將于柏悅酒店訂婚,紛紛在酒店蹲守,卻意外等來幾名男子在章子怡家樓下叫罵,稱章子怡“騙人錢財”、“搶人老公”,并對她寓所附近的一張巨幅海報上潑墨。就在此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之時,有“京城名媛”之稱的女子趙欣瑜主動現身爆料“潑墨門真相”。
今年1月13日,《購物導報》社在其發(fā)行的《完全娛樂》周刊上刊登了《章子怡潑墨門女主角現身說內幕談金錢桃色糾紛解驚天迷局真相》一文。文中引述趙欣瑜的話說,章子怡在與美國男友VIVI交往過程中,與上海已婚富商A有染。
章子怡在起訴書中稱,該文題目使用了明顯帶有貶損誹謗色彩的“金錢桃色”一詞,內容嚴重失實。章子怡表示,該文將其描述為一個為了錢財出賣自我、破壞他人家庭的第三者,嚴重損毀了其作為一名國際知名藝人的正面形象。
記者了解到,涉案報道中提及的關鍵人物京城名媛趙欣瑜曾是章子怡的好友。資料顯示,趙欣瑜被稱為“京城第一名媛”,經常舉行派對活動,與眾多名人、藝人熟識。章子怡提起訴訟后,趙欣瑜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將與章子怡“奉陪到底”。
據了解,章子怡向法院提起訴訟后,《購物導報》社下屬的《完全娛樂》周刊也公開發(fā)表聲明,進行了正面回擊。聲明稱,《完全娛樂》的報道來自于趙欣瑜女士的面對面采訪,同時向當事各方進行了核實。聲明內容沒有絲毫示弱。
《購物導報》當庭道歉
上午10點20分庭審結束,雙方代理人匆匆離開法庭,拒絕接受采訪。記者從朝陽法院了解到,雙方已當庭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由法院出具了調解書。法庭上,《購物導報》社表示就文章失實之處向章子怡致歉,此案就此了結。(記者張蕾 實習生蔡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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