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刊登文章稱京城名媛、昔日好友趙欣瑜爆料章子怡與上海已婚富商A先生有染,與富豪未婚夫VIVI已分手等內(nèi)容,購物導報社被章子怡推上被告席。昨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南磨房法庭不公開審理。令記者頗有些意外的是,購物導報社一改之前的態(tài)度,向章子怡當庭道歉,此案以雙方當庭和解了結。
上午8點40分,章子怡的經(jīng)紀人及其女助理和律師一起走進法庭,隨后《購物導報》社的兩名代理人也來到法庭。對于記者的提問,兩邊的人都默不作聲。見到有記者在場,一名《購物導報》的代理人走過去和原告律師低聲交談!耙婚_庭,他們就得走!痹媛蓭熣f。
此案立案后,章子怡就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向法院申請了不公開審理。正式開庭前,章子怡的律師向法官陳述了不公開審理的理由。該律師稱,涉案文章使用了許多未經(jīng)證實的內(nèi)容,部分關系到章子怡的個人隱私和名譽,他擔心在法院查明情況并作出判決之前,對涉案內(nèi)容的二次傳播會給章子怡帶來傷害。經(jīng)合議庭評議,法官準許了該申請,記者們只得退出法庭等候消息。
上午10點20分,雙方代理人匆匆走出法庭,仍對媒體只字不提。據(jù)了解,雙方已當庭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報社向章子怡出具書面致歉信,對在當天報道中援引采訪對象的陳述給章子怡名譽權造成的傷害致歉。但對于道歉信的內(nèi)容,雙方代理人以及法院均沒有透露。
對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資深律師十分疑惑:“以往的司法實踐中,受到名譽損失的一方,往往希望對方公開道歉,甚至在指定的媒體上將致歉內(nèi)容全部刊出。章子怡起訴對方侵犯名譽權,卻不愿意公開道歉內(nèi)容,其中可能有隱情。”(宗合)
參與互動(0) | 【編輯:王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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