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鋒話題·關(guān)注編劇維權(quán)】
在美國編劇罷工之后,中國編劇也有樣學樣,一百多人集體簽名維權(quán)。但把中美兩國編劇做類比是失之于簡單,因為無論是兩國編劇的現(xiàn)實狀況還是訴求,套用拳擊比賽的術(shù)語,根本不在一個重量級。一個是奔小康后希望過得更好,一個還在要求解決溫飽問題。美國編劇訴求的是在利益鏈條中占有更大的份額,中國編劇僅僅是為了維護最基本的權(quán)利:按時足額地給報酬。一個是寫字樓的白領(lǐng)要求老板加薪,一個是建筑工地的民工向包工頭索要本欠他的薪水。
魏英杰已經(jīng)在一篇文章中旗幟鮮明地提出,要像支持民工討薪一樣支持中國編劇維權(quán)(見2月28日新京報)。中國編劇維權(quán)有諸多先天不足,比如編劇的職業(yè)共同體沒有形成,比如談判的對象不確定等等。那么,基于這種現(xiàn)實,中國編劇的維權(quán)路徑不能簡單地拷貝美國編劇。美國編劇在現(xiàn)行的法律中,他們的權(quán)利并沒有受到明顯的、粗暴的侵犯,也就是說,沒有幾個老板敢不按合同給編劇支付美元,即使有這類個案不勞編劇們集體行動,早有律師代勞。編劇們想改變的是分蛋糕的規(guī)則。在這點上,編劇們和雇傭他們的老板,沒誰有道義上的優(yōu)勢,大家在一個對等的平臺上博弈。第三者不能斷言編劇們的要求一定是合情合理。
而中國編劇所面臨的困境不一樣,許多靠碼字為生的編劇稿子給了人家,甚至電視劇都拍出來了,人家就是欠錢不給,這擱在哪里也說不通。
因此,美國編劇的維權(quán),很難通過司法程序?qū)で蠼鉀Q,因為只有在現(xiàn)行法律體系下某個編劇被侵權(quán)的個案,才好去打官司。所以我們看到好訟成性的美國社會里,編劇們只能通過罷工、通過簽名、通過向公眾呼吁等方式,爭取輿論上得分,向老板們施壓,從而博取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他們能打官司爭取利益,人家早就付諸法庭了。
而在中國,遠沒到編劇們以職業(yè)共同體的名義去要求分更多蛋糕的地步,所求的僅僅是最基本的權(quán)利———按合同給錢,或者雇用自己的老板遵守勞動法或勞動合同法。這種訴求,僅僅靠簽名、呼吁,可以說是大而無當。編劇們紛紛寫上自己的名字,表明了態(tài)度,也沒有風險。而訴求的對象,也是不確定的,沒有哪個類似制片人同業(yè)公會之類的組織來接招,如此空對空,也就在媒體上泛起一點漣漪,那些克扣編劇血汗錢的老板,根本不用擔心此種維權(quán)姿態(tài)的殺傷力。
我以為,今日中國編劇維權(quán),最現(xiàn)實的方式是編劇們支持幾位編劇打官司維權(quán),提供必要的援助,包括法律的、輿論的以及以后生活的援助。在中國,處于弱勢地位的編劇要公開站出來告欠錢的老板,是有風險的,這等于他向全體電視劇投資者挑戰(zhàn),會被投資方視為共同的敵人,很可能他會被投資方聯(lián)合起來封殺,使生計陷入困境?梢粋個官司打贏,才是對投資方霸權(quán)行為最見效最現(xiàn)實的撬動,這種風險不能幾個人承擔,而其他人搭便車,僅僅不痛不癢地聲明支持。必須在技術(shù)上解決這個問題,如果這個敢公然以訴訟的方式來維權(quán)的編劇,一旦找不到活兒,大家提供何種援助?這個問題不解決,只指望別人去當炸碉堡的董存瑞,是很不厚道的。
如果能解決單個編劇打官司維權(quán)的后顧之憂,一個個官司打贏,使投資方承受違反合同法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各種代價———經(jīng)濟的、名譽上的,那么整個編劇界的生存狀況自然會改觀。到了那個時候,再在一起合計如何要求加薪也不遲。
□十年砍柴(北京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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