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一些公共人物的傷害有目共睹——比如,某女歌星的女兒是“兔唇”,完全屬于個人隱私。“宋大嘴”把這事宣揚出去,顯得很不厚道。
“祖德‘缺德’”,有的網友在他的博客里如此留言。
“亂咬的瘋狗”、“攪屎棍”、“變態(tài)”、“垃圾”、“蒼蠅”之類的稱謂,紛紛被網友扣到宋祖德頭上。
道德批判的鞭子打了出去,也反彈到宋祖德自己身上。
宋祖德的悲哀還在于,他那缺乏控制的表達激情,以及銳利刻薄的批判鋒芒,相當程度上消解了他初衷里的正義色彩,反而給公眾留下了負面的印象,以至于網絡上流行這樣一句話:“生活就像宋祖德的那張嘴,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個要傷害誰!
他就是這樣給社會出了一道題:自身道德有問題的人,有沒有資格監(jiān)督別人的道德,公眾如何容忍他?
誰會告他
為什么沒有人告宋祖德?怎么樣才能讓他閉上那張“臭嘴”?廣電總局某官員“清除害群之馬”之論,代表了一些人的心聲。
也有網友引用政治家的箴言為宋祖德辯護:盡管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wèi)你表達的自由權利。
對于宋祖德的影視公司是否會受到制約甚至被吊銷執(zhí)照,廣東廣電局一位官員近日在接受采訪時稱,“他們公司制作的影視劇到目前為止并沒有違規(guī)、違法行為,我們無權吊銷執(zhí)照。吊銷執(zhí)照應該由廣東省工商局負責。而他自己的言論應由他自己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跟他的影視公司無關。”
該官員說:“廣東廣電局沒有收到國家廣電總局的任何文件和指示,如果收到這方面的處理決定,我們會第一時間在官網上公布!
公民享有言論自由,應當為自己的言論負責,言論引發(fā)的問題應該通過法律解決。宋祖德雖背惡名,卻沒被公權力違法“清除”,這是法治社會的進步,我們應該為這種社會進步感到欣慰。
幾乎每一篇宋祖德的博客文章,都能使人們想到“隱私權”、“名譽權”、“誹謗罪”這些法律名詞。他也經常公開表態(tài):對自己的言論負有一切法律責任,歡迎被他“揭露”的當事人提起訴訟。這一姿態(tài),如同另類“普法宣傳志愿者”。
這就是宋祖德給社會出的另一道題:一個涉嫌侵害他人權益、明明已經引起公眾義憤的人,為什么從來沒有被告上法庭?迄今為止,沒有一位被宋祖德“揭批”的名人及其家屬拿起法律武器,捍衛(wèi)自己的名譽與隱私權;蛟S,有一天會。
這個“或許”,哪天會出現,沒人敢斷言。誰是訴訟結果勝利的一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將體現法治的勝利。
本報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 宋廣輝 王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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