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各界關注的音樂人竇唯“怒砸新京報”案今天在北京市宣武區(qū)法院開庭。8點多鐘,記者已將寬敞的法庭擠滿。9點10分,竇唯低頭走入法庭。
庭審時,身穿深灰色T恤橄欖綠長褲的竇唯一臉平靜,聽著公訴人對自己“怒砸”新京報社財物和后來潑汽油燒車事實的指控,不時地點頭。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后,問道:“你認罪嗎?”竇唯沉默了一下,回答:“我認罪!
法庭內(nèi),閃光燈頻閃。就連戴著墨鏡坐在最后排旁聽的竇唯父親也沒逃過記者們的鏡頭。審判長不得不多次重申法庭紀律。當法庭從陣陣的快門聲中安靜下來后,竇唯以低沉的語調(diào)回憶起自己當時欲找記者當面對質(zhì),隨后“怒砸”報社和燒車的全部過程:“他們將我攔在門外不讓我進,我希望能夠引起警察的關注,期望他們能夠介入此事!睂τ谧约旱男袨,竇唯認為是一時氣憤失控所致。
在法庭質(zhì)證過程中,竇唯對一份份證詞均未表示異議,但其辯護人對汽車損失修理費用的認定提出了質(zhì)疑,認為竇唯燒車只是致使車外表受損,車內(nèi)駕駛室和零部件損失與竇唯燒車沒有因果關系,而且也沒有證據(jù)證明這些部件的損壞程度。公訴人隨即出示修理廠修理工證言,并就車損鑒定程序和鑒定單位資質(zhì)作了簡單說明,認為車損認定的程序和結果完全合法。辯護人仍堅持要求對損失金額進行重新鑒定。
“竇唯有主動投案自首情節(jié),且認罪態(tài)度較好,希望法院能夠考慮從輕處罰。”公訴人在陳述完公訴意見后,又教育竇唯即使是維權也要通過合理、合法手段,凡事要以和諧為出發(fā)點,不要處事偏激。竇唯低著頭默默地聽著,一言未發(fā)。
竇唯自我辯護時說:“我不是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是他們憑空捏造假新聞,導致我行為失控!
當新京報代理人在附帶民事訴訟中提出要求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時,竇唯首先表示愿意賠償,遲疑了一下后,說:“我愿意向家鄉(xiāng)的報紙道歉。”但又馬上強調(diào)那篇報道失實。(李曉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