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只罰200元?
根據(jù)有關媒體的報道,交管局對該事故最初的定性為“肇事逃逸”,不過,該說法在昨日下午公布的情況說明書中被推翻。說明書中提到:“09年6月2日3時53分,朝陽交通支隊雙橋大隊接到報案,其中一起報案是一位自稱姓周的事主,并向接警員報出了事故雙方的車牌號。據(jù)調查,奔馳商務車車主叫周杰。由此可見,周杰并不算肇事逃逸!本W(wǎng)友并不認可這種說法,甚至連交警也對此持懷疑態(tài)度,重慶一位執(zhí)法多年的交警表示:“周杰雖然當場報了警,但卻在交警趕到處理之前就離開了現(xiàn)場,而且沒有對受傷者施救,“這是明顯的肇事逃逸,如果他當真喝了酒,就肯定是為了逃避酒后駕駛的處罰。”在警方的情況說明中,對周杰未懸掛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確認。按照常規(guī)的處理方式,故意不懸掛車牌,將被處以扣6分,200元的罰款。不過,警方同時表示,目前事故責任認定工作仍在緊張進行,周杰本人口供的真?zhèn)我灿写樽C。
網(wǎng)友賜名“周逃逃”
周杰的“火爆脾氣”圈內本就有所流傳,近兩年新聞也多與負面相關。此番再度釀成交通事故,并導致三人受傷,初步調查、處理情況公布后,公眾的不滿更加躍然“網(wǎng)上”。網(wǎng)友對其酒精測試結果均表示不可采信:“為什么去醫(yī)院?醒酒去了吧?”更有辛辣的評論調侃稱:“是叫周撞車好呢?還是叫周逃逃好?” 小魚 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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