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章子怡先是被卷入年度最大八卦“潑墨門”,接著又遭遇“捐款門”,不少網友質疑其涉嫌“詐捐”。雖然她立即發(fā)布聲明稱:“我很歡迎這樣的質詢,并向所有人真誠地匯報一下善款的情況。”但由于她的聲明中并未詳細說明善款賬目情況,外界質疑仍舊不斷。有報道稱,章子怡的行為涉嫌“侵占罪”。2月1日,其經紀人紀靈靈表態(tài)稱:“(善款賬目)這周會公布!(《南方都市報》2月2日)
這則消息引起了廣大網友熱議,不少網友炮轟章子怡“為富不捐”。確實,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在慈善捐贈方面應起帶頭作用,比普通公眾對社會承擔更多責任,因為他們享受著社會給予的大量財富及資源。據(jù)此,公眾炮轟不愿履行社會責任的明星就不難理解了。
但不爭的事實是,在當前現(xiàn)實環(huán)境下,富人階層參與慈善事業(yè)的熱情并不高。有數(shù)據(jù)顯示,2007年,美國的善款總額達到3064億美元,而中國只有309億元人民幣。2008年中國的善款過了千億元大關,也只占到GDP的0.4%。從這個角度講,如果章子怡涉嫌“詐捐”成立,富人階層社會責任感的缺失并不是她一個人獨有。
從契約的觀點看,章子怡如果與受贈方達成了捐贈協(xié)議,就該嚴格履行捐贈義務,及時向社會公開善款賬目。如果她沒有與受贈方達成捐贈協(xié)議,哪怕網友再怎么不屑一顧,法律也奈何不得。明星需要捐出多少善款,法律并沒有明文規(guī)定,明星做慈善是一種社會責任而非法律責任。
只要沒觸犯法律,章子怡即便拒絕慈善捐款,或者說捐款數(shù)目令網友不滿意,也不能上綱上線不依不饒。因此,筆者對慈善熱情不高的章子怡,不感冒歸不感冒,但并不認為道德口水能出多少惡氣,或起到什么實質性作用。何況,如此炮轟章子怡,給她安上“侵占罪”的罪名,還有對她進行道德綁架的意味。
我這樣說,并不是說明星不用盡自己的社會責任,更不是為章子怡開脫。我倒認為,公眾不如把炮轟章子怡的熱情,轉移到關心明星們的納稅單上來,這比炮轟明星不捐款要有用得多,畢竟納稅單上的數(shù)額應該比慈善捐款的數(shù)額多得多。如果明星大量偷稅漏稅,它給國家和社會造成的損失,遠不是公開慈善捐贈賬目所能抵消的。
由于普通公眾掌握的信息資料與官方、明星之間的不對稱,明星收入多少對公眾來說可能還是個謎,明星偷稅漏稅的丑聞更不在少數(shù)。當然,在鐵證面前,一些被曝光的明星補交了稅款,劉曉慶就為此坐過牢。明星所擁有的優(yōu)裕生活除了自身努力,也離不開廣大公眾,他們不應辜負公眾信任與期待。如果他們不依法納稅、明白納稅,及時公布納稅清單,公眾的懷疑就難以消除。
這樣看來,明星偷稅漏稅比不捐款更可怕。公眾炮轟章子怡除了釋放一點情緒口水外,顯然不能讓明星們馬上大發(fā)慈悲。把包括明星在內的富裕階層的稅單放在陽光下,比慈善綁架更有現(xiàn)實意義。(劉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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