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一日上午,由王菲、李亞鵬夫婦等護送的三位災區(qū)孩子返回北川家鄉(xiāng),這是“汶川新家庭”助養(yǎng)計劃的第一批孩子。圖為王菲、李亞鵬夫婦和他們救助的北川中學學生朱春燕(右)合影。 中新社發(fā) 唐偉杰 攝
中新網(wǎng)6月15日電 王菲剛踏出復工第一步,丈夫李亞鵬卻卷入4月25日浙江橫店發(fā)生的一宗車禍,有指當日駕車者是李亞鵬,而非其兄長李亞偉。李亞鵬昨日接受香港《明報》記者訪問時強調(diào),死者家屬的說法是胡說八道,他當時正在拍劇,根本不在場(車禍現(xiàn)場);他體諒死者家屬的傷心,但并不能接受被誣蔑。
李亞鵬表示事件已有明確的判決:“如果硬說我才是司機,這說法真是胡說八道,他們說有證人?我當時在拍劇,現(xiàn)場的工作人員都可做證。我很體諒死者家屬的傷心,但也不能誣蔑。兄長李亞偉也是受害者,他被超速的面包車猛力一撞而卷入車禍之中,但還被要求賠償,我不知道他們有何動機,也不想逐一反駁,畢竟希望死者能得到安寧!
李亞鵬自問清白,更不怕繼續(xù)調(diào)查,他建議記者向警方及其兄長再了解,好讓事件早日找出真相。問到是否覺得對方有意把事件搞大?李亞鵬重申:“對家屬的心情和行為,我表示理解,但希望尊重事實,不要再肆意散播言論。”
至于李亞鵬經(jīng)理人馬葭以短訊回復記者時指出,警方已認定事件與李亞鵬無關(guān),其次李亞偉亦是事件中的受害者。第三,李亞偉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對受害者家屬表示慰問;但在警方認定肇事者后,家屬方面仍持不友善態(tài)度,并蓄意敲詐勒索。對此,他們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問題的權(quán)力。
本月12日在東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舉行了聽證會,審理一宗車禍,事件中提及了李亞鵬與李亞偉的名字。事發(fā)于4月25日晚上,東陽橫店萬盛北街與華夏大道的路中發(fā)生車禍,一輛私家車撞上一輛面包車尾部,面包車失控,并撞向正在路上的李姓商人,當場死亡。事后,警方確認面包車司機違例沖紅燈,要負上主要責任,而房車司機是李亞偉(李亞鵬兄長)。
不過,死者家屬提出質(zhì)疑,家屬聲稱已找到兩名目擊證人,一口咬定司機是李亞鵬。死者家屬指案發(fā)現(xiàn)場的監(jiān)視錄像顯示,房車的司機身形高大強壯,李亞偉模擬事發(fā)情景時,雖然身形與錄像中的相近,但看來較瘦弱,走路形態(tài)也不十分相似,故認為司機應是李亞鵬。死者家屬要求賠償,并向警方提交報告,聲稱已找到兩名目擊證人。
警方表示監(jiān)視錄像距離較遠,無法看清司機面目,但他們認定司機是李亞偉,主要根據(jù)兩個證據(jù),首先是一個緊急求救電話的錄音,調(diào)查時,李亞偉被要求再講一次報警時所說的一番話,再將兩個錄音版本進行聲學鑒定,結(jié)果是一致;第二點根據(jù)《沉香》劇組所提出的臨時手機號碼顯示數(shù)據(jù),事發(fā)時,李亞鵬的手機并不在手機通訊基站發(fā)射范圍內(nèi),但李亞偉的確在范圍之內(nèi)。 不過,由于死者家屬有新提訴,警方會重新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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