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賈靜雯與孫志浩的離婚官司再度甚囂塵上。孫志浩通過法庭追討2600萬新臺幣(約合人民幣967萬),賈靜雯發(fā)聲明稱自己并未欠債。孫志浩昨天也發(fā)聲明,稱賈靜雯混淆視聽。
孫志浩的律師張乃良、蔡亞寧代他發(fā)聲明說,孫志浩并不是要索回結婚時贈予的物品及生活費用。兩人訂婚時,孫家贈送給賈靜雯一顆價值百萬以上的鉆戒、一些貴重珠寶和36萬元聘金紅包,孫志浩并沒想要回這些。賈靜雯的聲明中提及曾匯款42.4萬元人民幣給孫志浩,孫稱并未收到該款項,希望賈靜雯能給出證據(jù)。
聲明中還否認孫志浩對賈靜雯有任何家暴行為。聲明稱,孫志浩是按法律規(guī)定請求夫妻剩余財產(chǎn)分配,并不想從賈靜雯身上得到任何一分不屬于孫家的財產(chǎn)。孫志浩只想要回原本屬于孫家的上海房產(chǎn)及結婚前孫父為賈靜雯墊付的500萬元稅款(兩者合計約2600萬元新臺幣)。
對于賈靜雯的聲明,孫志浩稱純屬混淆視聽之言。聲明說,孫志浩爭取女兒監(jiān)護權,是因為愛女兒,希望讓女兒在一個良好的環(huán)境下成長,與共同房產(chǎn)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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