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報道,開平案主犯許超凡、許國俊及他們的配偶,在5月6日被美國地方法院判處25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之后,計劃于近日提起上訴。
“對‘二許’的判刑實際上并不重,之前我估計是會判3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北本⿴煼洞髮W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黃風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二許即使提起上訴,被改判的希望也不大。
重罪未判30年已算寬處理
黃風告訴記者,“二許”的一項罪名欺詐罪,在美國法律中規(guī)定最高可判監(jiān)禁刑30年,而“二許”又屬于主犯,身份是銀行職員并且數(shù)額特別巨大,這些都屬于可加重刑罰處罰的情節(jié)。此外,根據(jù)美國移民法規(guī)定,非法移民最高可判15年監(jiān)禁刑,美國地方法院此番對“二許”判處重刑,雖然相對于開平案的另一主犯余振東算是重的,但就他們自身的犯罪行為來講,已經(jīng)算是最大限度地從寬處理了。由此,“二許”上訴被改判的可能性并不大。
黃風分析說,二許及其配偶即便最終在美國服刑,按照美國移民法規(guī)定,重罪犯服刑期滿驅逐出境,最終也將面臨無路可逃的境地,因此回國受審是早晚的事。
境外“兩追”仍有待加強
“就境外追逃、追贓,也就是所謂的‘兩追’,通過開平案是有很多經(jīng)驗可以總結的!秉S風認為,開平案中方支持美方在當?shù)貙ι姘溉藛T提起偵查,并向美提供證據(jù)材料直至最后在美判決。這中間,我們應當看到的是,由美國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是抓獲潛逃境外貪官的更為嚴厲的手段,實際上效果也很明顯。
開平案辦理的時間較長,其中有一個原因是這三名在逃人員隱藏得比較深。余振東被抓獲就具有偶然性———當時,余的駕照即將過期,在其去補辦時,被警察發(fā)現(xiàn)是通緝犯,這才落網(wǎng)!岸S”的抓獲也是一樣,都是美國聯(lián)邦調(diào)查局采取了強硬手段,因為“這也是他們自己的案子”。
支持美方在當?shù)貙﹂_平案涉案人員立案偵查,特別有利于對涉案人員的緝捕。黃風介紹說,余振東是在外逃一年以后才被發(fā)現(xiàn)的,“二許”最后被查獲,也是在他們隱藏了三年之后。
“通過開平案,也暴露出了我國在境外追逃、追贓上的不足。”黃風表示,辦案時,由于對外國法律制度以及一些深層次法律問題缺乏研究,在境外追逃、追贓上就容易產(chǎn)生方向性、策略性不很明確的問題。“針對潛逃國外的貪官,今后我國應制定和采取更有針對性的法律政策!(本報記者 袁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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