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城市化進程加快,另一方面,新農村建設不斷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加速開展,越來越多的村莊面臨整治、開發(fā),農房得到改造或遭遇拆遷。這一過程,是經濟發(fā)展、社會轉型的必然,也使許多村莊舊貌換新顏,農民居住條件大為改善。然而不可否認的是,農房拆遷改造中存在著種種跑偏現象。半月談記者根據調查采訪,將這些跑偏怪狀歸納如下:
怪狀一:圈地賣錢,中飽私囊
去年,半月談記者在安徽省鳳臺縣錢廟鄉(xiāng)錢廟村采訪時看到,這里道路兩旁成片的良田上,一幢幢上下兩層的房屋拔地而起,工地上機器轟鳴,一片繁忙的建設景象。路邊的公示牌上介紹,這是鳳臺縣批準的一個新農村建設試點項目,總占地面積300多畝。
然而建設新農村不過是個幌子。錢廟村村民告訴記者,2006年以來,村黨支部書記劉利等人從群眾手中按照每畝19800元強行征地,進行房地產開發(fā),誰不賣地就要挨打,而建成的房屋按每平方米1100元銷售。
在鳳臺縣楊村鄉(xiāng)店集村,記者看到了同樣的情況。這個村占用良地300多畝,開發(fā)建設了大批商品房,并以每間房6萬元的價格賣給農民。
新農村建設是面大旗,發(fā)展經濟、改善交通也是一面大旗,在此之下,有的地方行的卻是圈地賣錢、中飽私囊之實。
河南省商丘市平臺鎮(zhèn)平臺村村民反映,從2007年5月開始,平臺鎮(zhèn)政府借建設“商虞快速通道”之名,欺上瞞下,非法違規(guī)強占村民承包土地,高價賣給開發(fā)商從中獲利,并在沒有同村民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補償款沒到位的情況下,強行拆除扒毀農民居住房屋,不僅給村民家庭造成巨大損失,而且使許多人無家可歸、流離失所。
怪狀二:形象工程,勞民傷財
有為了錢的,也有為了名的,于是形形色色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粉墨登場了。
今年初,有媒體報道,在重慶市大足縣寶(頂)郵(亭)路沿線兩側,粉刷才一年時間的農房墻面就開始起包脫落,變成了一張張“大花臉”。原來,寶郵路是從成渝高速去往大足石刻的必經之路,為了給途經大足的旅客留下良好印象,2007年9月,大足縣決定對沿線農房實施風貌改造,由村民每戶集資2000元,再加上政府補貼,把原來顏色各異的房屋外墻,統一漆成白色,然后勾上紅邊。工程于2008年春節(jié)前全部完成。
“剛粉刷后看上去還不錯,我這蓋了10多年的樓房看起來像新的一樣!碑數匾幻迕裾f,可住“新房”的感覺只持續(xù)半年多,他就發(fā)現墻體開始起包,經雨水一淋,一些地方開始脫落,附近幾個村民家的墻體同樣如此!爱敃r施工單位說要管5年,但要求在春節(jié)前完成,當時氣溫較低,加上趕工,一些墻體沒有黏合好,一到熱天就脫落了”。
類似的“臉面”工程不在少數,有的地方為了改善村莊環(huán)境,花錢買來大量景觀樹栽種,看上去很美,可老百姓不認可:如果讓我們做主搞綠化,才不要這些中看不中用的景觀樹,我們會栽蘋果樹、核桃樹、柿子樹,不僅美觀,又能發(fā)展庭院經濟,還可以納涼。
形象工程,勞民傷財,可一些地方卻樂此不疲。記者最近在河南省新鄉(xiāng)市采訪,發(fā)現有村莊正在建設中心社區(qū),而農民們對此多有不滿。“近幾年村里不少人已經新建了房屋,現在又讓建多層住宅樓,搞中心社區(qū),農民的農具放哪?老人上下樓怎么辦?”
怪狀三:高價建房,加重負擔
在陜西咸陽市的一些新農村“示范村”,農民們普遍為建造政府統一規(guī)劃的新房而背上了債務。涇陽縣興隆鎮(zhèn)興隆“新村”的村民反映,他們每戶建房花費5萬~7萬元,雖然政府采取“5+1”方式進行了補助,即每戶補助5000元,每人補助1000元,但大部分農戶還要靠借貸蓋房。
該市彬縣情況類似。新民鎮(zhèn)東坡村農民魏玉梅說,自己家進“新村”蓋房共花5萬多元,除積蓄外向親戚朋友借了1萬多元,向信用社貸款1萬元,利息八厘四,每年利息要還1000元。小章鎮(zhèn)小章村一組進“新村”蓋房的農民有22戶,沒有借錢貸款的只有五六家。該鎮(zhèn)一位農民說,自己進“新村”蓋房花費8萬多元,貸款1萬多元,全家人以后都要勒緊褲帶過日子了。雖然住上了新房,但家底空了,今后恐怕要“吃糠咽菜”。
咸陽的農民已經吃不消,然而還不算最糟。《人民日報》曾報道,山東省某鎮(zhèn)政府以建設新農村的名義,決定在中心村規(guī)劃興建東西寬64米、南北長1150米的“商業(yè)一條街”,強行對中心村南北大街東西兩側的140余戶民房大拆大建。該鎮(zhèn)政府不但沒有對拆遷戶進行妥善安置,還要將拆遷騰出的宅基地收回,再以每戶2.6萬元的價格對外出售,并要求購買宅基地的住戶按照鎮(zhèn)政府統一的標準,自己出資建造不低于兩層的沿街樓房。這樣一來,許多拆遷戶只能靠借款、貸款買回自己的宅基地建房,老百姓不堪重負。
凡此種種,多是當地官員一味求政績、樹形象,不聽民聲,不顧百姓死活所致,把許多惠民的好政策變成了負擔,壓在農民本已沉重的肩上。于是不少人感嘆:“新房亮堂堂、里面空蕩蕩、債務壓脊梁”。
怪狀四:暴力開道,強制拆遷
去年以來,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qū)堿灘村農房一直面臨強拆。該村2006年被納入拆遷改造范圍,由于開發(fā)商沿用2001年和2002年的補償辦法,部分村民要求按照一比一原則進行回遷安置,雙方始終未能達成補償安置協議。到2008年,開發(fā)商在地方政府的默許下,開始實施逼遷、強拆。
當地一名村民反映,經常有人深更半夜往他家里扔石塊,逼迫拆遷。去年10月至今,門窗玻璃被砸了5次,住在外屋因怕被砸,家人只好挪到黑黢黢的儲藏室里住。同村的幾戶農房已于4月13日凌晨被強行拆除,屋內不少物品被壓毀。
由于對拆遷補償難以達成一致,類似的暴力強拆還在不斷上演,而且政府和開發(fā)商往往理由充分。曾有負責拆遷的官員向記者解釋:第一,強拆都是經過法院、城建、公安等部門認可的,并不是想拆就拆;第二,不能因為少數人而影響施工進度,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在他們眼里,暴力拆遷既合法理,又合情理。然而,拆遷戶顯然有不同的聲音,只可惜這聲音往往被壓在推土機下無法聽到。
強拆也要有堂皇的“說法”,最常用的就是“違章建筑”之類。去年2月,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qū)石塘鎮(zhèn)紅星村幾乎每戶都收到《違法建設責令拆除告知書》,政府要求村民5天內自行拆除民房,逾期則強制拆除。拆遷行動被村民稱為“砍頭”行動,所有3層樓以上的房屋都屬“違法建筑”,因此有近半村民的房屋拿不到任何賠償。本來農村房屋產權關系復雜,證照多有不全,如果拆遷不考慮這個實際,恐怕“違章建筑”還有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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