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于去年11月推出“陪訪制”,即由村級、鄉(xiāng)鎮(zhèn)干部陪訪民去上訪,試圖以此減低上訪數量。但一個尷尬的事實是,今年一季度接訪496件中,陪訪僅19件。有干部分析說,這和大多訪民不信任鄉(xiāng)鎮(zhèn)干部,繞開他們上訪有關。(6月26日《新京報》)
上訪是公民權利,本來不是什么壞事。法諺云“有權利必有救濟”,法律既然賦予公民以政治權利,就必然會給其救濟手段。然而,客觀而言,數量過多的越級上訪現象的確給社會生活帶來諸多困擾,需要研究解決。比之于花錢截訪、強制息訪,“陪訪制”變堵為疏,聽起來很美,也充滿人情味兒,似乎是個好主意。
但“民無苦情不上訪”,一些群眾之所以屢屢上訪,就是因為遇到了不公待遇、權益遭到了侵犯,事實上群眾反映的問題大多涉及基層權力部門或公職人員,而“陪訪制”在一定意義上就等于被上訪者要陪上訪者去控告他自己,只要心智正常的上訪者,估計都不會領這份“情”。打個不是很恰當的比方,好比讓大灰狼陪小白兔一起去揭發(fā)大灰狼的惡行。這恐怕不是信任不信任的問題,而是利益機制上有根本性沖突,本身就不合常理。正因如此,當地今年一季度接訪496件中,陪訪僅19件。
上訪不是逛街買菜,多個人陪并不能解決什么實質問題。“陪訪制”的醉翁之意也并不在于上訪途中有個伴或者解決訪民之苦,說白了就是立足于減少上訪數量,將“使干部免受追責,減少考核壓力”作為政策的價值皈依。因此,“陪訪制”恐怕很難回答好兩個問題:一者,既然當地政府從2005年就已開始對鄉(xiāng)鎮(zhèn)干部實施了嚴格的信訪考核制度,那么,再讓他們去“陪訪”,操作下來和息訪、截訪有啥區(qū)別?頂多也只是個溫柔版而已;二者,以“陪訪制”解決上訪過多的問題,顯然是隔靴搔癢,群眾之所以要上訪,是因為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并不是因為上訪的途中有沒有人“陪”,如果有這份熱情,還不如早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如果事前多做點實實在在的工作,何至于事后還要弄出陪訪的情節(jié)?
關于陪訪的新聞很多,有讓鄉(xiāng)鎮(zhèn)干部陪訪的,也有請法官陪訪的,這當然也能解決一些問題。然而,陪訪制之所以讓人心存疑問,根本還在于陪訪本身顛倒了主客體關系。上訪是在法律手段之外尋求權力的體制內公平,冀望更高層級的權力對下級權力作為給出公平正義的判斷,有錯糾錯,無錯解釋清楚理由。因此,不管是干部或法官的陪訪,都屬于權力不避嫌的做法,都將自己錯列為上訪主體,邏輯上很難說得通。
“陪訪制”如果真要名正言順,不妨從兩個方面改進改進:一是請有專業(yè)素養(yǎng)的義工來陪訪,撇清陪同者的利害關系,真正幫助上訪者不走彎路地尋求公平正義;二是假使地方政府真有這個心,出人出力就免了,不防在物質上提攜提攜,讓上訪者的旅途中多杯熱水,多碗熱湯,不至于衣食無著、受寒暑所侵,如此更能解決一些上訪者的燃眉之急。(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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