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些人肆無忌憚的飆車、酒后駕車行為,道德勸誡和輿論質(zhì)疑已經(jīng)沒有多少作用了,只有強化法律手段,提高違法犯罪成本,才能有效遏制這一現(xiàn)象。
8月5日《齊魯晚報》報道,8月4日晚9時許,杭州莫干山路廣電集團門口,一輛保時捷車將來杭打工的安徽女孩馬芳芳撞飛出20多米,倒在“愛心斑馬線”上。醫(yī)院證實她被當(dāng)場撞死,而保時捷上兩只氣囊全部彈出,車上的一男一女安然無恙。經(jīng)交警部門調(diào)查,駕駛?cè)耸悄凶游褐緞,為酒后駕車。
又是在斑馬線上,又是駕著豪華車的富家子弟撞死弱勢的行人!轟動全國的杭州胡斌飆車案還不絕于耳的時候,杭州這座城市又上演了情節(jié)如此相似的慘劇,這不禁讓善良的人悲憤不已。
更讓人無語的是,馬芳芳是在“愛心斑馬線”上被撞死的。據(jù)報道,胡斌飆車案發(fā)生后,杭州交警部門在一些路段啟用了“愛心斑馬線”,斑馬線中間印有大大小小的紅色愛心圖案,非常顯眼。顯然,杭州交警部門意在用溫馨的方式勸導(dǎo)車主們遵守交通法規(guī),尊重行人的生命安全。
然而,保時捷那刺耳的碰撞聲,將交警部門人性化的提醒置于非常尷尬的境地,這也足以說明:胡斌飆車案以及由此引發(fā)的那么多輿論關(guān)注,并沒有給魏志剛這樣的人帶來任何觸動。
我們不好說胡斌最后僅獲刑三年,是不是給一些富家子弟傳遞了一個不良的暗示:開車撞死人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賠點錢,判三年嗎?“前撞后繼”的魏志剛猶如一個惡性標本,提醒有關(guān)部門,對一些人肆無忌憚的飆車、酒后駕車行為,道德勸誡和輿論質(zhì)疑已經(jīng)沒有多少作用了,只有強化法律手段,提高酒后駕車、飆車者的違法犯罪成本,才能有效遏制這一現(xiàn)象。
前不久,成都男子孫偉銘無證醉酒駕車致4人死亡,被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死刑,一些人稱“量刑太重”,但筆者覺得,這些人可能太看重駕車人的“車權(quán)”,而看輕了無助的行人最起碼的生命權(quán),更忽略了一個常識:一旦偏袒或縱容這些肇事者,他們還給城市的將是變本加厲的瘋狂。魏志剛在愛心斑馬線上撞死花季女孩,是一個不無諷刺的注解。
再把視野放寬些看,魏志剛傷害的豈止是馬芳芳無辜的生命,看看網(wǎng)上跟帖,當(dāng)越來越多的網(wǎng)友發(fā)出“珍愛生命,遠離杭州”的帖子時,杭州的城市管理者是否會心里一緊呢?他們可以不理會無足輕重的馬芳芳,但對一個城市的形象受玷污不會無動于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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