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曾經為農民工張海超“開胸驗肺”,并為他出具“塵肺合并感染”報告的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近日受到河南省衛(wèi)生廳通報批評并立案調查。通報認為,鄭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職業(yè)病診斷資格的情況下,進行職業(yè)病診斷,違反了《職業(yè)病防治法》。此事被媒體報道后,引起社會強烈反響。
日前,為張海超“開胸驗肺”的鄭大一附院被河南省衛(wèi)生廳通報批評,并立案調查。
從制度層面看,鄭大一附院在不具備資質的情況下為張海超“開胸驗肺”的確有可能違反了《職業(yè)病防治法》。但要知道正是這種不合理的制度才導致了張海超的“開胸驗肺”。
鄭州市職防所倒是有資格為張海超確認塵肺病,可它無視病情所出具的診斷證明讓這個備受疾病煎熬的農民工肝腸寸斷。在公眾看來,鄭大一附院肯為走投無路的張海超“開胸驗肺”,正說明他們還有醫(yī)者良知,還有社會擔當。
事件發(fā)生后,有關部門不是從改進管理制度方面著手,杜絕“開胸驗肺”悲劇的發(fā)生,卻以制度的名義對鄭大一附院立案調查,難免會讓人聯(lián)想到,這是否是一種“權力報復”?
相對于社會的公平正義,相對于張海超們的弱者權利,我們究竟該如何維護“制度尊嚴”?
(秦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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