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 近日,中辦、國辦轉發(fā)了《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央政法委有關負責人就《意見》中與百姓權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中央政法委有關負責人說,涉法涉訴信訪占全國信訪總量的比例仍然較高,進京訪、重復訪仍然偏多,政法機關解決問題的力度和效率與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強烈期待還有差距。為了切實解決好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努力實現(xiàn)涉法涉訴信訪形勢的明顯好轉,中央政法委根據(jù)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認真總結近年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經(jīng)驗的基礎上,經(jīng)過多次調研,多方征求意見,制定出臺了《意見》。
《意見》提出了加強源頭治理、完善調解銜接、下移工作重心、完善終結機制、落實司法救助、加強協(xié)調配合、嚴格責任查究等一系列重要措施,力爭樹立相信和依靠基層,不到北京也能解決問題的導向;樹立來信與來訪一樣受到重視,一樣能夠解決問題的導向;樹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訴求,無理不能違法上訪,有理也不能違法上訪的導向,實現(xiàn)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wěn)定、維護司法權威的有機統(tǒng)一。
【便民措施】 初訪問題60天內解決
問:《意見》在方便群眾反映和解決問題方面,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為進一步方便群眾反映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意見》提出了多項便民利民措施。如:
中央政法機關對進京上訪量比較大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派出接訪組或巡回接訪組,并對外公告,就地就近受理督辦依照信訪條例和司法程序,可能到中央政法機關上訪的問題。
省、市、縣級政法機關主要領導干部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接待群眾來訪,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輪流接訪,確保每周有一天安排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定期接訪的時間、地點要及時公示。
上級政法機關要堅持開展帶案下訪,到下級、到基層直接解決信訪問題。
各級黨委政法委要牽頭組織政法機關開展聯(lián)合接訪,共同解決涉及多個部門的信訪案件。
有條件的地方要通過政法機關信訪專網(wǎng)受理群眾信訪,及時回饋辦理情況和處理結果,減輕當事人負擔。
對群眾來信和初訪反映的問題,能解決的立即解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外,原則上要在60日內解決,并回復當事人!
【終結制度】 訴求已解決將不再受理
問:《意見》首次從中央層面提出了建立涉法涉訴信訪終結制度,這一制度的基本內容是什么?
答:針對當前一些涉法涉訴信訪反復申訴、沒完沒了的問題,《意見》提出,對合理訴求確實解決到位、實際困難確已妥善解決的問題,經(jīng)過公開聽證、公開質證、公開答復,由省級以上政法機關審核后,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終結決定,各級政法機關不再受理、交辦、通報,以維護司法裁判的權威性和終局性。
《意見》強調中央政法機關要定期評查各地的信訪終結案件,發(fā)現(xiàn)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意見》還強調,案件可以終結,但對上訪人的工作不能終結。有困難需要繼續(xù)幫扶的,要報請當?shù)攸h委和政府,協(xié)調納入政府救助、社會救助、民間互助范圍,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信訪秩序】 嚴處非法代理上訪牟利
問:《意見》對維護正常信訪秩序,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意見》提出,對違反規(guī)定上訪的,要做好說明解釋工作,引導當事人有序上訪。對經(jīng)省級以上政法機關作出終結決定,當事人仍然無理纏訪的,要加強思想教育、心理疏導、行為矯治,動員上訪人親屬、基層組織,共同做好停訪息訴工作。對經(jīng)過法制教育和批評勸導,仍然違法鬧訪,到重點地區(qū)進行非正常上訪,或采取極端方式上訪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處理。
對非法代理上訪牟利,或教唆、鼓動上訪人非正常上訪的,予以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或屢教不改的,依法嚴肅處理,建立規(guī)范有序的涉法涉訴信訪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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