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新聞:政協(xié)委員張曉梅:家務勞動工資化老公該給老婆發(fā)工資
駐川全國政協(xié)委員赴京,出席3月3日開幕的全國政協(xié)十一屆三次會議。作為每年的“提案大戶”——全國政協(xié)委員、全國工商聯(lián)執(zhí)委,高級經(jīng)濟師張曉梅今年準備了20條提案和建議。“實行家務勞動工資化,切實保障女性權益”是其提案之一。“我希望通過這種方式,承認和體現(xiàn)女性,特別是那些全職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勞動。”昨日,張曉梅在成都接受了記者的專訪。
毫無疑問,尊重婦女家務勞動價值、保障婦女權益是值得提倡的,當今社會,“包二奶”、“家庭暴力”等現(xiàn)象絕不鮮見,在這種現(xiàn)實語境下,強調(diào)保障婦女權益尤為重要。但如果不注意保障方法的選擇,恐怕會陷入“好心辦壞事”的泥潭。在我看來,張曉梅委員的提案不僅難以保護婦女權益,反而有可能讓婦女權益保障問題更加惡化,雖然張曉梅委員的初衷是好的。
歷史的教訓有必要重提,張曉梅委員的提案讓我想起了美國曾經(jīng)出現(xiàn)過的“絕望的主婦”發(fā)起的女權運動,女權運動是有價值的,但也存在很多扭曲的地方。比如為了追求形式上的“男女平等”而出現(xiàn)過以下怪事:強調(diào)女性有“站著撒尿的權利”、“扔掉高跟鞋、胸罩”,甚至在只適合強壯有力的男子才能干的重體力勞動上,也要和男人一爭“平等”,認為為了保護女性而不許女性干重體力工作也是一種男女不平等。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否認“男女差異”,片面追求男女平等,即便初衷很好,也會造成婦女權益保障走入困境。
家務勞動固然也是勞動,但和一般的勞動不同,和保姆的家政服務也不同,這種勞動的最大特點不僅具有其他勞動所具有的勞動價值,同時還具有親情及愛的內(nèi)涵。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用多少錢來衡量的嗎?如果說,婦女搞家務勞動存在付出,而付出一定要有金錢上的回報,那么,婦女生兒育女,付出不是更大嗎?敢問妻子十月懷胎然后歷經(jīng)痛苦生下一個孩子,丈夫得付多少錢?
過分強調(diào)金錢的作用,只會徒增家庭矛盾,讓一個家庭不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家庭,甚至會加速家庭的解體。這個提案從可預見的結果來看,是有可能實現(xiàn)把妻子徹底變成付錢雇傭的保姆的“效果”,這又如何能保障婦女權益呢?得到了金錢,最終可能影響夫妻感情甚至失去家庭,婦女的權益得到保障了嗎?
實際上,從一般情況來看,一個家庭如果是丈夫在外工作,妻子當專職家庭主婦,丈夫肯定是每月會給“家用”,甚至可能是丈夫?qū)⒐べY交由妻子保管支配,但這和所謂的“工資化”截然不同:一個是體現(xiàn)親情、愛情和責任,一個是冰冷冷的“家庭內(nèi)”的“勞資關系”。
當然,現(xiàn)實生活中確實有一些不顧家的猥瑣丈夫,不愿分擔家庭的經(jīng)濟支出,苛刻對待妻子。但這樣的個別情況,是可以通過婚姻法得到解決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7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資、獎金、生產(chǎn)及經(jīng)營收益、繼承與贈與所得財產(chǎn)等等。這樣的提案豈非多此一舉?這樣的解決方案也是一種偽解決方案——實際上是認同了丈夫的收入不是家庭公共財產(chǎn),這是和婚姻法相悖的。(湖北 徐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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