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0日電 為切實做好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婚姻登記條例》工作,民政部辦公廳近日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婚姻登記機關國慶期間照常辦理婚姻登記,各地要合理調整工時,安排好加班人員的工作和生活,保證“十一”期間婚姻登記工作順利進行。
《通知》指出,新條例的頒布實施,引起了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廣泛關注,得到了國內外輿論的普遍好評,認為這是新一屆政府執(zhí)政為民,依法行政的表現(xiàn),是與時俱進,開拓創(chuàng)新和轉變職能,方便群眾的體現(xiàn)。各級民政部門都要認真貫徹民政部《關于學習宣傳和貫徹執(zhí)行<婚姻登記條例>的通知(民發(fā)〔2003〕104號)精神,充分利用節(jié)假日機會,配合新聞媒體等單位繼續(xù)做好條例宣傳工作,為保證條例的順利實施創(chuàng)造更好的社會輿論環(huán)境。
《通知》要求,今年“十·一”正值新條例實施第一天,各婚姻登記機關應樹立全局意識,從群眾的利益出發(fā),合理調整工時,安排好加班人員的工作和生活,保證“十·一”期間婚姻登記工作順利進行。同時,要嚴格執(zhí)行條例各項規(guī)定,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從今年10月1日起,各婚姻登記機關必須嚴格依照條例規(guī)定,辦理婚姻登記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當事人提交條例規(guī)定以外的證件證明材料,不得強制當事人進行婚前健康檢查,不得強制或變相搭車收費,不得借故拖延辦理婚姻登記時間。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文明執(zhí)法,熱情服務。
《通知》最后強調,各級民政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十·一”期間婚姻登記工作,加強領導,精心安排,重要情況應及時請示上級民政部門。